他凑到季悠然身边,小声说:“你别笑话我没出息,我就想跟你在一起,天天腻味着,一辈子都不跟你分开。
你说好不好呢?”
季悠然哭笑不得,“好,你支持我的梦想,我也支持你的心愿,我答应你,那咱们就把这事儿揽下来,好好干。”
“嗯,好好干。”
次日,顾景深找到了大队长,表示两人愿意帮忙,只是要签合同。
这个合同是季悠然单方面跟大队长签署的合同,大队长需要再跟村民们签署合同。
也就是说,大队长是村民们的代理人,季悠然不会跟村民沟通,而是跟大队长沟通。
至于分账,产品质量,以及收集大家的各种意见等等事情,都由大队长去做。
季悠然只负责卖货。
至于分账,季悠然4,大队长2,村民4。
别看季悠然让出了两成利润给大队长,实际上却是避祸的手段。
她可不能担待责任,她只负责卖货,至于大家七嘴八舌的建议,不满。
她不负责承担。
大队长心里清楚季悠然的心思,也知道将来麻烦事儿少不了。
不过为了这肉眼可见的利益,想到女儿要上大学的心愿,以及将来的嫁妆。
儿媳妇也就位,家里东拼西凑也攒不够的彩礼……
于是咬牙答应了。
趁着自已还能有点余温,就为了儿子女儿搏一把。
苦累都不是事儿,孩子们好,才是真的好。
于是答应了,请来大队部的书记,帮忙看了看合同,签了。
转头又去跟村民们签订协议,果然如他所料吵闹不休。
不过最后还是定了下来。
爱干的就留下来,不愿意的自已找销路去。
不惯毛病。
季悠然衣铺的客户里有几位是开餐饮店的,她询问了一番,有几人表示愿意看看货,好的话可以长期合作。
几天后,季悠然收到了村民们送过来的山货。
香椿尖儿,土豆干,新鲜的鸡蛋,山兔,春笋等等。
都是春季里最新最好的山货。
质量绝对没得挑。
季悠然满心以为能卖个好价,谁想到去镇子里跟那几个主顾一打听,人家都是统一口径——
东西是好东西,问题就是没啥新意,而且也不是他们一家有这些东西。
简而言之,东西好,但并不特别,没什么太大价值。
要是想出手,价格会被压到很低。
季悠然一听他们给的报价,顿时无语问苍天。
这跟白送人家有啥区别?
所幸,一个城里的大姐正巧来买衣服,看到了她带来的山货。
觉得还是挺不错的,她跟她丈夫就是经营酒楼的,最近在找货源。
城里不比镇子里,货源不多。
于是让季悠然带着东西去城里,她跟她丈夫看看货,商量一下,要是她丈夫点头,当时就能签合同。
价格也不错,比镇子里的高上五倍不止。
季悠然当然愿意,次日,便满心欢喜地去了城里。